校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经费来源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16]277号)及《华中农业大学自主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16]244号)文件规定,重点支持青年教师提升基本科研能力,支持优秀创新团队建设,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加强科技基础性工作等。为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培育、引导功能,确保学院2020年校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工作有序进行,按照《华中农业大学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立项指导意见》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项目类别
本年度设立四大类(包括8个亚类)培育项目:
(一)优秀人才和创新团队培育专项
1.优秀人才培育项目
2.创新团队培育项目
(二)标志性成果培育专项
3.省部级科技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培育项目
4.高质量论文培育项目
5.应用前景良好的应用型成果培育项目
(三)重大项目培育专项
6.重大(点)培育项目
7.国际(地区)合作研究培育项目
(四)原创探索性培育专项
8.原创探索性培育项目
二、项目申请人资格
(一)重点支持本学院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5周岁,对申请人年龄有明确规定的类别按规定执行;国家级科技奖励、国家重大(点)项目、国家级创新团队项目申请人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5周岁。
(二)主持人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申请的项目不予受理、资助:
(1)主持承担的校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项目尚未结题;
(2)有主持国家、各部委、省市纵向项目未按期结题;
(3)2020年有资格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未申报;
(4)因学术道德、科研诚信问题受处罚且处于处罚期;
(5)主持人为在站博士后(含师资博士后);
(6)其他相关规定不得申请科研项目的。
三、各类项目具体要求
(一)优秀人才和创新团队培育专项
1.优秀人才培育项目
(1)支持重点与培育目标:重点支持有望冲击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等人才项目的青年教师,培育国家杰青、国家优青等各类别、各层次人才计划后备人才。
(2)申报条件:国家杰青层次后备人才项目申请人年龄40周岁(含)以下,国家优青层次后备人才年龄35周岁(含)以下;至少主持过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过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者优先考虑。
(3)研究周期与资助强度:研究周期1-3年,资助强度:国家杰青层次后备人才50万元/项,国家优青层次后备人才30万元/项。
(4)结题要求:受资助后必须按照培育目标,坚持每年申报国家杰青或优青项目。结题时,必须达到如下条件之一:
杰青层次后备人才项目:①达到培育目标,获得国家杰青项目资助;②获得领军人才等同层次人才计划项目资助,视为达到培育目标。
优青层次后备人才项目:①达到培育目标,获得国家优青项目资助;②获得青拔等同层次人才计划项目资助,视为达到培育目标。
2.创新团队培育项目
(1)支持重点与培育目标:重点支持培育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等国家级、省部级后备团队。
(2)申报条件:申请团队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团队为长期科研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由5-8名核心成员组成,平均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近五年内共同承担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共同署名发表过高水平论文,或共同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及以上科技奖励,团队中至少有1名省部级及以上人才项目(计划)获得者;申报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湖北省创新团队项目的优先考虑。
(3)研究周期与资助强度:研究周期1-3年,资助强度30-50万元/项。
(4)结题要求:受资助团队必须依据培育目标,坚持每年申报相应的国家级或省部级创新团队项目。结题时必须达到如下条件之一:①达到培育目标,获得相应的创新团队项目资助;②获得同等层次创新团队项目资助。
(二)标志性成果培育专项
3.省部级科技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培育项目
(1)支持重点与培育目标:支持前期积累良好、具备培育潜力的研究成果,冲击国家级科技一、二等奖及省部级科技一等奖。
(2)申报条件:国家级科技奖励培育项目申请人需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得过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
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培育项目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自然科学奖:创造性成果具有很好的原创性、公认度和科学价值,至少应有5篇代表性论文,得到国内外学术界公认;
②科技进步奖:成果已经开始大规模推广应用,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行业准入要求的必须获得行业准入资格;
③技术发明奖:至少获得3件授权发明专利,成果已经开始大规模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研究周期与资助强度:研究周期1-3年;资助强度:国家级科技奖励50万元/项;省部级一等奖30万元/项。
(4)结题要求:完成计划任务书目标,通过同行评议,并达到准予结题的前置条件:①国家级科技奖励培育项目:达到培育目标,负责人以第一完成人身份申报国家科技奖励并通过网评或最终获奖。②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培育项目:达到培育目标,负责人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
4.高质量论文培育项目
(1)支持重点与培育目标:重点支持学院教师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以及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发表高质量论文,培育“三类高质量论文”。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参照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目录确定;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由学院学术委员会结合学科或技术领域选定。
(2)申报条件:项目申请人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工作积累,正在开展的原创性研究工作具备发表“三类高质量论文”的潜力。
(3)研究周期与资助强度:研究周期1-3年,资助强度10-30万元/项。
(4)结题要求:完成计划任务书目标,通过同行评议,达到如下准予结题的前置条件:达到培育目标,以相应研究内容为基础的高质量论文,通过业界认可的同行评议制度审核,在相应的期刊、学术会议上发表。
5.应用前景良好的应用型成果培育项目
(1)申报条件与培育目标:支持研发基础扎实,应用前景良好,经培育能够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或取得相关行业准入资格,或成功转化、大面积推广的应用型成果。
(2)研究周期与资助强度:研究周期1-3年,资助强度30万元/项。
(3)结题要求:开发出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以及关键部件、实验装置/系统、应用解决方案、新诊疗方案、临床指南/规范、科学数据、科技报告、软件等标志性成果;完成计划任务书目标,通过同行评议,并至少达到如下培育目标之一:
①研究成果获得新品种审定/登记证书,新兽药证书,新农药证书,新肥料登记证书,取得动物疫苗、试剂盒等自主知识产权;
②研究成果获授权发明专利,制修订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并颁布实施。
③研究成果得到一定范围的应用,或获得相应行业的准入资格,或成功转化、大面积推广。
(三)重大项目培育专项
6.重大(点)培育项目
(1)支持重点与培育目标:重点支持研究基础雄厚的教师和科研团队,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和“十四五”规划,组织谋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国家重大专项,国家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重大、重点项目并开展组织协调和前期预研。
(2)申报条件:项目申请人须具有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本领域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较强的凝聚力,目前没有主持承担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等在研项目。申报过国家重大(点)项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3)研究周期与资助强度:研究周期1-3年,资助强度20-40万元/项。
(4)结题要求:完成计划任务书任务,至少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准予结题:①达到培育目标,项目负责人以培育项目研究为基础,获批国家重大(点)项目;②获得同等影响力和资助强度的项目,或以培育项目为基础申报国家重大(点)项目进入终评阶段。
7.国际(地区)合作研究培育项目
(1)支持重点与培育目标:支持学院教师立足学科前沿,与相关领域海外、港澳台知名学术机构开展实质性合作研究,提升科学研究水平,提高国际学术参与度、影响力;通过项目培育,为申报国家级、省部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创造条件。
(2)申报条件:项目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目前没有主持承担的重点(大)国际科技合作在研项目。项目合作双方具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基础(如已合作发表论文、已开展较长期的人员互访交流等);申报过科技部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3)研究周期与资助强度:研究周期1-3年,资助强度10-20万元/项。
(4)结题要求:项目结题以计划任务书为参考,通过同行评议,达到准予结题的前置条件:达到培育目标,以受资助项目相关研究为基础,获批国家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或获得具有相同影响力和资助强度的国际项目。
(四)原创探索性培育专项
8.原创探索性培育项目
(1)支持重点与培育目标:支持学院教师提出原创学术思想、开展探索性与风险性强的原创性基础研究工作,如提出新理论、新方法和揭示新规律等,培育或产出从无到有的引领性原创成果,解决科学难题、引领研究方向或开拓研究领域,鼓励跨学科、跨领域交叉研究。
(2)申报条件:项目申请人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工作积累,具有敏锐的学术洞察力和宽广的学术视野,发现了原创性研究的苗头或正在开展原创性研究工作,具备产出从无到有的引领性原创成果的潜力。
(3)研究周期与资助强度:研究周期3年,资助强度10-30万元/项。
(4)结题要求:完成计划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达到培育目标,产出从无到有的引领性原创成果。
四、限项规定及申报要求
1.限项规定:同一申请人作为项目主持人每年申请项目限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同期参与申请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
2.申报要求:申请人按照申报项目类别,填报相应的《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6),有科研团队的申请人,须经所在团队负责人签字确认。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8日16:00;申报材料要求:《申请书》的电子版(电子签名)发送到:tulichao@mail.hzau.edu.cn;暂不提交《申请书》纸质版,待项目立项后与签订的计划任务书一同报送。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涂立超
电话:87287308/13545900785
E-mail:tulichao@mail.hzau.edu.cn
附件:
1.优秀人才培育项目申请书(格式)
2.创新团队培育项目申请书(格式)
3.标志性成果培育专项申请书(格式)
4.重大(点)培育项目申请书(格式)
5.国际(地区)合作研究培育项目申请书(格式)
6.原创探索性培育项目申请书(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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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年四月十六日